红塔区新闻网
  1. 首页
  2. 杨广镇
  3. 通知公告
  4. 正文

通海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5:34:01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全面收缴流散社会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走私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贩卖枪支、弹药或者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信息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的。

(四)其他涉及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情况。

二、举报方式和途径

(一)电话举报:110、0877-3802246

(二)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通海县秀山街道平安路9号

单位:通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邮编:652700

(三)现场举报:

直接到通海县公安局或辖区派出所举报

三、举报要求

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泄漏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奖励。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后投案自首并主动交出上述相关非法物品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通海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