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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五组小水井南麦地场地出租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15:03:37

为了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能够充分进行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由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社区第五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玉溪创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大树五组小水井南麦地场地出租进行公开招租。

一、本次招租共一个标的物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1、场地位置:大树五组小水井南麦地场地。

2、面积(概况):以现有建筑围墙范围内面积为准。

3、场地所有权人: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社区第五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租赁期五年,租金一年一付(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招租底价及租金

1、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00000.00元/年,竞租人每次必须在招租底价基础上考虑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0元/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竞租保证金

1、人民币小写 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竞租人于竞价时间截止前以电汇、转账、网银和现金的方式提交到通海县大树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由招租人开具保证金收据。

2、竞租成功者,保证金抵扣租金;未竞租成功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竞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方式,最终以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且具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租,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七、特别声明

1、因不可扛力因素或城镇规划建设需要等原因需将该场地收回、调换、拆除重建时,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交还房产,出租方按实际租用时间清算租赁费,租金不计损失,不计利息。

2、按照“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原则,为确保周围民房居住、经营环境,要求承租方不得从事噪音大、污染大、扰邻的经营活动,不得存放、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屋及附属设施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市容环保管理及治安管理的要求。

3、承租方应保证现有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场地原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现有场地状况,不得进行拆除、改建、加建其他建筑物。严禁乱搭乱建。

4、在租赁期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四包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用期内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缴纳,增值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八、报名事宜

1、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3、报名地点:玉溪创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时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单位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须持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

2、竞价地点:玉溪创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租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玉溪创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费用承担

1、竞租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租赁时间为准(五年)最终总成交金额的1%,由竞得人支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通海新闻网(http://th.yuxinet.cn)上发布及通海县人民政府秀山街道办事处公告栏、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社区居民委员会五组公告栏及该场地附近显著位置粘贴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出 租 方: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大树社区第五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李跃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创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王永福

电话: